中国新闻网严正声明******
严正声明
近期,我网接到驻地方机构和多家单位反映,有不法分子冒充中国新闻网的名义,伪造中国新闻网记者证、工牌、新闻调查采访车牌、制作带有中国新闻网标识的服装、名片等,企图行诈骗敛财、敲诈勒索之事。
为此,中国新闻网严正声明如下:
一、中国新闻网是中国新闻社旗下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网址为:www.chinanews.com、www.chinanews.com.cn,其它非该网址但以“中国新闻网”名义出现的网站均属假冒。
二、甄别中国新闻网记者证真伪,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中国记者网press.nppa.gov.cn进行查询。
三、正告所有假冒中国新闻网及中国新闻网记者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我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被骗。若发现假冒我网的假媒体、假记者,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全力配合。
中国新闻网举报电话:010-88311192,传真:010-68327649
特此声明。
中国新闻网
2022年10月14日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